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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送达给谁 临时羁押的期限是多长

123发布时间:2023年5月15日 广西南宁刑事律师  Tags: 刑事判决书送达给谁,临时羁押的期限是多长

  周化冰律师,广西南宁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刑事判决书送达给谁

  刑事判决书送达给谁


  根据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刑事判决书的结构


  标题和编号。标题分两行写明;×××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标题右下方写明编号,包括年度、法院简称、文书类别和号码。


  公诉人身份。写明公诉人的姓名和职务。


  被告人身份及基本情况。包括写清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何时因何问题被拘留、逮捕,是否在押。


  辩护人栏。如辩护人是律师的,只需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业。如果辩护人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除应写明其姓名和职务外,还应写明与被告人之间的关系。


  案由。起诉情况及审理方式。写明案件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还是自诉人提起自诉的;被告人姓名及被指控的罪名;审理方式上是组成合议庭还是独任审判,公开审判还是依法不公开审判;公诉人和辩护人出庭情况。


  事实。认定构成犯罪的事实必须由人民法院在法庭调查中依法所确认。主要写明时间、地点、人物、原因、手段、经过、后果等。


  证据和理由。证据包括人证、物证、书证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据必须确凿、充分、有力。写理由时,必须有说服力,根据刑法何条何款作出判决。


  判决正文。主要写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是否需要判处刑罚,判处什么刑罚,及脏款、脏物的处理,刑期的起止日期。对于共同犯罪案件的判决正文,定罪量刑部分按主犯从犯依次列出。


  交代上诉权和上诉办法。要写明上诉期限,上诉状数量、上诉法院、上诉方式。


  结尾。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判决决定的日期及法院院章;书记员签名,加盖;本件经核对与原本无异;印戳。





临时羁押的期限是多长

  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一般临时羁押最长期限为多久呢为你整理如下:




  一、刑事案件的临时羁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在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羁押的期限。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据刑事诉讼法126条规定,对于: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两个月或三个月仍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二、关于羁押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是就临时羁押的期限是多长作出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大家。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不能超过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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