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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客体

123发布时间:2018年2月3日 广西南宁刑事律师  
直接客体(direct object of crime),是指某一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关系。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个具体的部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是由单个具体的社会关系所组成的。与此相适应,我国刑法中的犯罪直接侵犯的也是具体的社会关系。例如,故意杀人罪,所直接侵害的是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侵害的直接客体是人的健康权。每一个具体犯罪的性质是由犯罪的直接客体性质所决定的。
  ??应当注意,把犯罪客体区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是从社会关系的不同层次而言的,他们三者不是并列的,更不是对立的,而是一般与特殊、具体与抽象的关系,一般客体是从总体上揭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本质;同类客体反映的是某一类犯罪与另一类犯罪的差别,而直接客体则是反映具体个罪的特点。例如,无论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还是盗窃罪、抢劫罪,他们都侵犯了一定时期的社会关 系,这是他们的共同的本质。但他们的同类客体不一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盗窃、抢劫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这就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同盗窃、抢劫这一类犯罪区别开来了,而在同一类犯罪中,他们的直接客体又可能不一样,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公民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人的健康权,盗窃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而抢劫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而且还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这些直接客体的不同,就把各个罪区别开来了。所以,认识犯罪客体的分类,就在不同层次上把握了犯罪的区别。不过,有些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和同类客体是一致的,例如,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同类客体与直接客体都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这些犯罪的区分不是直接客体,而是借助于各自独特的行为方式,即犯罪客观方面的差别。
  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例如故意杀人罪所直接危害的是他人的生命权利,故意伤害罪所直接危害的是他人的健康权利,这些受到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直接危害的社会关系就是这两种犯罪所危害的直接客体。犯罪的直接客体揭示了具体犯罪所危害社会关系的性质以及该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程度。研究犯罪的直接客体,对于区分各种具体犯罪的界限,在量刑中决定刑罚的轻重,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犯罪现象是复杂的。多数犯罪行为只直接侵犯到一种具体社会关系。如盗窃罪,直接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权;故意杀人罪直接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利。但是,也有些犯罪行为直接侵犯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这就使我们有必要根据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单复,将犯罪直接客体划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

  简单客体,是指一种犯罪行为只直接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复杂客体,是指犯罪行为直接侵犯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例如抢劫罪,不仅直接侵犯公私财产权,也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绑架勒索罪,也同时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又如刑法典第253条规定的邮政人员侵犯通讯自由罪,不仅直接侵犯了他人的通讯自由,而且妨害了邮政部门的正常活动。在复杂客体中,各个客体有主有次,不能等量齐观。立法者正是根据主要客体,把某一犯罪列入有关类的犯罪中,如把抢劫罪列入侵犯财产罪中,把绑架勒索罪列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所以,主要客体也就是立法者在制定某一具体犯罪构成时重点予以保护的社会关系。主要客体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某一犯罪的性质。次要客体是立法者在制定某一具体犯罪构成时也要同时予以保护的另一种具体社会关系。对于具有复杂客体的犯罪来说,除主要客体外,次要客体也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对于定罪量刑也有决定作用。以抢劫罪为例,如果某种行为只侵犯财产关系,而不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那就不成其为抢劫罪,当然也就不能依据刑法典第263条定罪量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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