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集中宣判8名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罪犯。蒲东峰 摄
昨天上午,丰台法院对一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进行了集中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至拘役5个月不等。
法院查明,黑龙江男子王涛,2009年9月在深圳购买了一个移动硬盘,其中含有100G的公民个人信息。后王涛多次通过网络与他人交换。去年9月,他在丰台区的出租房内招聘10余名员工,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推销收藏品牟利。经鉴定,王涛电脑内存有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800万条,其中包括浙江20名亿元富豪的详细资料。
法院认为,王涛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他的当庭辩解同其在公安机关多次供述相矛盾,法院不采纳。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3万元。宣判后,王涛表示将上诉。
昨天,除王涛外,另外7名被告人也一同出庭受审。他们中有农民、无业者,还有公司员工、经理甚至法定代表人。法院查明,他们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从1000余万到1万余条不等。均是通过互联网的QQ群将手中的个人信息进行买卖或者交换,有的用于推销商品,有的干脆用于出售牟利。据悉,这些人手中的个人信息源头,都还没有查到。
这7人均已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从轻判处他们拘役至有期徒刑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