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是组织部部长的弟弟,能为被害人找工作,并且能够不通过考试就能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以此为诱饵,在骗得被害人信任后,共诈骗四位网友人民币188600,近日被告人朝某经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起诉后,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诈骗罪咨询成都律师)
2010年10月份,被告人朝某与被害人李某通过互联网QQ聊天认识后,自称自己的哥哥是组织部的部长,也是驾校的大股东,能帮李某安排工作并且能不通过考试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取得了李某的信任,自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朝某以为李某安排工作及办理驾驶证为由骗取李某人民币141100元。同时被告人朝鲁还以同样方式诈骗网友白某5000元,网友汪某2500元,网友李某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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