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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债务狠心母亲与情人一道让女儿成了被执行人

123发布时间:2015年1月8日 广西南宁刑事律师  
  陈东升 见习记者 王春 北纬 北璎

  身为人母,却与情人一道将亲生女儿推上了被告席,让其莫名担负了数十万元的巨额债务,如今,眼看女儿可能要被拘留,母亲终于坐不住了。

  今年初,浙江省宁波市北仑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宁波江东的一家公司将北仑一家家具公司告上法院,表示对方在收受己方三十余万的货款后,却迟迟不予发货,且几番催讨无果。案情并不特别复杂,但是被告家具公司却已是人去楼空,无法联系,由于案件事实清楚,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被告全额退还原告方的购货款。不久后,案子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公司并无固定资产,法院就去工商部门调阅了公司相关材料。意外的发现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居然是一个尚未满19周岁、才上大一的小姑娘。

  同时,在法院依法查实公司账户时发现,以公司目前的情况,确实不具备还款能力。但其中部分账目记载模糊,数笔款项不知去向的事实,还是引起了执行法官的重视。为查清情况,执行法官按照工商登记的电话,依法传唤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小郑。

  小郑是在学校接到的电话,法官的说法让她着实有些摸不清状况。不过,为了配合法院工作,她还是向学校告了假、匆匆赶回了北仑。面对执行法官,她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事情,对公司债务也一无所知。

  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怎么会对公司情况完全不知情?小郑的说辞一时让法官也难辨真假。过了良久,小郑表示以前其母亲王某曾经带她去注册过一家公司,她当时就是签了名,可能与此有关。虽然按照小郑的说辞,她与公司并无直接的瓜葛,但从法律意义上讲,小郑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客观事实,小郑对这笔债务确实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涉嫌抽逃公司财产,且小郑未能说明款项去向,在执行谈话未果之下,法院决定对小郑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小郑作为一个大一的学生,不禁失声痛哭,终于让这个幕后真人小郑的母亲王某走到了台前。

  原来,小郑的父母很多年前感情就不好,聚少离多,婚姻形同虚设,小郑大部分时候还是跟母亲王某生活在一起。女儿慢慢长大,王某对她也很少再操心,只是一心忙着做生意。可能是由于多年夫妻感情不睦,近两年,王某在外有了新的伴侣,只是始终未曾办理离婚手续。王某和她的“情人”都是做生意的,只是由于两人经营不善,都在外欠有债务。不曾死心的两人这次又办起了家具公司,但由于他们的债务问题,没法以个人名义注册公司。一番商讨之下,两人便决定将小郑推上前台,由她出面做公司的法人代表。只是这次,他们这对幕后执行者继续栽了,而只是按照母亲要求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小郑则成了最大的替罪羔羊。按照王某对小郑的说法,小郑只要挂个名,公司其他的事情都不用她来操心。于是,小郑也就乐得做一个甩手掌柜,甚至于对公司的业务毫不知情。

  在接到女儿小郑的电话,得知小郑可能要被拘留后,王某终于坐不住了。5日上午,在母亲的示意下,小郑与债权人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母亲王某同意对还款协议做个人担保。整个调解过程中,王某和小郑都显得很沉默,没有一句多余的话。母亲王某本以为高明的手段,没想到最终差点误了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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